文字解读: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达州高新区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 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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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达州高新区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达州高新区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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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高新区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切实做好2024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高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现状及发展趋势,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
高新区地处达州市西部,具有北西高南东低的特点。海拔最高约790.5m,最低约275m。地形坡度一般为30~60,呈山高坡陡的地貌景观。区内主要构造为川东新华夏构造褶皱带,地层岩性以泥岩、粉砂质泥岩、砂岩为主,岩石的差异风化、软硬相间、层层叠置导致区域内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易发。截至2024年2月初,区内共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危险)点28处(按险情级别划分小型22处,中型6处),其中滑坡24处、崩塌4处,涉及5个乡镇19个行政村,威胁397户1305人生命财产安全,威胁房屋785间,潜在经济损失达7745万元。
二、2024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根据达州市气象局气象分析,预计2024年度汛期(5~10月)全区平均气温以偏高为主,总体降水较常年偏多一~二成。旱涝交替,汛期区域性暴雨次数较常年正常,强对流天气频繁,局地洪涝、地质灾害、城市内涝气象风险较高,7~8月全区大部地方伴有阶段性高温及一般性伏旱,9月大部地方秋绵雨强度接近常年。
根据全区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2023年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状况和市气象局对2024年全区降水量趋势初步预测,受短期极端性天气影响,预计今年全区地质灾害发生呈不规律、突发性强趋势,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预计持续暴雨区内将有可能造成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三、重点防范区段及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区域(见附表)
1.斌郎街道办事处、幺塘乡、石板街道办事处、金垭镇、河市镇部分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
查明地质灾害点19处,其中滑坡16处,崩塌(危岩)3处,规模中型3处,小型16处。
2.斌郎街道办事处、石板街道办事处部分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b)
查明地质灾害点5处,其中滑坡4处,崩塌(危岩)1处,小型4处,中型1处。
3.斌郎街道办事处、金垭镇部分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c)
查明地质灾害点4处,均为滑坡,其中小型3处,中型1处。
(二)重点防治地段
1.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村镇
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有斌郎街道办事处斌郎社区、何家村、石沟村;幺塘乡平洞村、幺店子社区;石板街道办事处金刚村;金垭镇火炭岩村、工人村、水口社区、塔光村;河市镇金银村、新桥村。
2.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段
斌郎街道办事处何家村5、6、10组滑坡、崩塌重点防治段;斌郎街道办事处斌郎社区、石沟村3组滑坡重点防治段;幺塘乡平洞村5、6、11组滑坡重点防治段;石板街道办事处金刚村4组滑坡重点防治段;金垭镇火炭岩村2、3、6组滑坡重点防治段;金垭镇工人村1、6组滑坡重点防治段;金垭镇水口社区4组、塔光村4组滑坡重点防治段;河市镇新桥村1组、金银村7组滑坡重点防治段。
3.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矿山
地质灾害隐患严重的矿山有:达州市明和石材有限公司(闭坑后发生滑坡)、达州市凯能建材有限公司(凯能碎石场)、达州市顺诚建材有限公司。
(三)重点防治点位
根据2024年汛前排查情况,确定28处地质灾害点为防治重点(见附表)。
(四)点防范时期
预计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段为5月至10月,其中6月和8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1.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全面增强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完善防灾各项机制、体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力度,重点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防治段进行排查。健全完善区、乡、村、组、户五级群测群防体系。对每处隐患点都要落实监测人、监测责任人,并落实“两卡一预案”和监测责任,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提高地质灾害预警水平
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的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为专职监测员配备必需的预警设备,开展预报预警工作。
(二)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做好地质灾害勘查治理
有针对性地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对于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责成责任单位治理;对于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根据威胁对象由行业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治理。
2.建好地质灾害信息平台
按省、市要求,建设省、市、区三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连接群测群防、专业监测网络等专业网络,熟悉掌握、使用集地质灾害信息管理、传递、查询、评价和决策发布于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
(三)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1.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大力支持和推进乡、村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转移避险等应急能力建设,鼓励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成立自救互救队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机构、人员、装备,并逐点组织进行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演练图片、视频报自规分局备案,通过以点带面,提高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2.强化抢险救援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高新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3.明确报灾程序和处置方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明确掌握报灾程序,自然诱发的地质灾害,在群众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后,立即报告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辖区政府组织人员现场核灾,了解初步灾情,属自然诱发的地质灾害,找准威胁对象,对照《高新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将相关情况报相应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根据灾情提出具体处置意见上报管委会。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严格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责成责任单位治理。
五、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对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自规的领导具体负责,自规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区级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成立达州高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规分局。在高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二)把握规律,掌握防灾重点
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抓好重点区段和重点环节。地质灾害集中发生在每年汛期,因此汛期是防治工作的重点时段。从灾害类型看,因降雨为主引发的滑坡、崩塌重点防范的灾种;从空间上看,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及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等人口密集区是防治工作的重点区域。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重点灾种认真研究并切实把握成灾规律、防灾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等重点环节,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突出、全面推进、取得实效。同时,要按照《达州市高新区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认真编制本辖区《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制度和措施,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包括监测责任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避灾防灾地点等详细内容的防治方案(附《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防御预案表》),填制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遇紧急情况要及时避险处置并报告。
(三)广泛组织,坚持“群测群防”
实践证明,实施群测群防是预防地质灾害的坚实基础和有效途径。要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和防灾基本知识的宣传培训,让群众掌握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动员和组织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打一场地质灾害防治的人民战争,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要按照“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要求,建立区、乡、村、社、户五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抓好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联动建设,加强专业培训,提高整体防灾水平,实行人员动态管理。要针对乡村基层干部调整变动情况,及时明确责任人、监测员,并加强对新增人员的培训,确保基层防灾工作有人管,应急抢险措施能落实。同时,结合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共青团四川省委印发的《四川省“青春志愿.守护生命”地质灾害防治志愿服务行动指引(2.0版)的通知》精神,按照“省级统筹、市级协调、区级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使用”的原则做好相关工作准备,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志愿服务工作,并提供凯发k8注册登录的技术支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就近、就便、定点、定向”的原则,组建地质灾害防治骨干队伍,强化志愿者登记注册及日常管理,积极吸收社会力量充实到地质灾害防治服务中来。
(四)严加防范,强化监督检查
要扎实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三查”(排查、巡查、核查)工作,及早发现灾害隐患,及时将其纳入监控范围,找准防治重点,落实防灾措施,切实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根据我区地质灾害发育分布情况,管委会将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开展巡回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是否指定负责人、是否落实群测群防措施等情况。对列入区级预案的隐患点,认真检查其防灾组织机构、监测、防治、预报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纳入防灾预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严加防范,强化巡查,除逐点查看隐患点变化情况外,还要对隐患点防灾预案的完善、防灾责任和防灾避险措施的落实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通过巡查工作,不断优化、细化防灾预案,指导开展有效的监测工作。切实将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和督导工作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始终,常抓不懈。
(五)制订预案,抓好应急处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制定辖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做好地质灾害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重大险情,及时启动灾害应急预案,配合应急管理部门按应急预案要求进行防灾和抢险救灾。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管委会领导下,由应急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协调,负责应急抢险、救援等相关工作;自然资源部门及时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及时赶赴现场,提供技术支撑,提出应急处置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六)严格把关,执行评估制度
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等规划时,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避免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尤其要加强农村建设用地规划,引导农户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建房。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同时进行。禁止陡坡开荒和不合理切坡,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从事爆破、削坡和进行工程建设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对已有陡险边坡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在当地政府统一部署下,先采取必要的排水、削坡减载和压脚加固等防治措施,再进行相应建设施工。
对于目前发现的农村切坡建房现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对已形成隐患的,要分类进行处置;对新建的农房,要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作为审批要件之一,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七)结合实际,保障经费投入
根据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高新区管委会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分别纳入区、乡(镇)和街道两级财政预算,用于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治理工作,确保地质灾害监测、预防、经费以及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八)密切协作,形成防灾合力
为确保2024年安全渡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在高新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加强部门合作,社会力量共同防灾”的工作思路,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互通情报,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掌握雨情、灾情,积极做好各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灾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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